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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售额 统计局 怎么 零售数据

统计局零售额怎么算

retailing retailing 发表于2024-07-28 19:51:46 浏览31 评论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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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方法: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=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+限额以下单位零售额+截止上月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。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由一套表平台汇总取得。限额以下单位零售额=上年同月常规调查得到的限下零售额*(1+限上吃穿用、限上小微、相关行业和限下抽样等常规调查推算限下零售额增速)。

指标解释:指企业(单位、个体户)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、社会集团非生产、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,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。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,社会集团包括机关、社会团体、部队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居委会或村委会等。
统计方式:调查单位通过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,经过各级统计机构审核验收后汇总得到相关指标,进行测算评估后得到。
近两年数据情况:全州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62。59亿元,同比下降26。3%;2021年为686。08亿元,同比增长22。0%;2022年上半年为306。14亿元,同比增长3。9%。

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对象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的法人企业、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,具体包括:
(1)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、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(简称限额以上单位,下同);
(2)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、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(简称限额以下单位,下同);
(3)其他行业单位。
目前,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方法可以概括为“限额以上单位联网直报、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和其他行业单位科学推算相结合”的方法。即:
(1)对限额以上单位,采取“企业一套表”的报送方式向国家统计局报送,由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各项指标数据,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接收、处理。
(2)对限额以下单位,采用二阶段分层随机抽样、环比系数推算总体的方法。
(3)对行业分类不属于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的单位发生的零售活动,采用重点调查或利用行政记录进行科学推算的方法取得零售额数据。

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三十四条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,也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,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。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销售药品的,应当具备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委托销售的,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经营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,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