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,2012上半年B2B电子商务服务商营收(包括线下服务收入)份额中,阿里巴巴继续排名首位,市场份额为41.5%。
科技微问答:阿里GMV达到3万亿是咋回事
其实这个3万亿,只是说阿里零售电商平台一年内总的交易量,英文说法是Gross Merchandise Volume,通常简称为GMV,与收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。如何理解呢GMV这个概念呢?
比如说您家里附近有个菜市场,阿里相当于开菜市场的老板兼管理办公室,菜贩就相当于淘宝或天猫上的卖家。整个市场一年中所有菜贩卖了多少钱的菜出去,就相当于阿里全年零售电商平台的GMV。请注意:这个营收总额是进菜贩子的荷包,而不是市场老板的生意所得,甚至可以说他没有关系,因为菜市场老板是靠收房租和卖市场广告位来赚钱。
但在电商网站的定义GMV和菜市场有所不同,电商GMV实际指的是拍下订单金额, 包含付款和未付款的部分,与菜市场真正完成交易的销售额是有区别的。这就是国外媒体质疑3万亿中有水分的原因。也就是说,阿里巴巴一年连3万亿元的生意都做不到,上哪去挣3万亿呢,所以一年收入3万亿这个说法根本不可信,只是某些网友想当然的理解而已。
当然菜市场老板还是很赚钱的,因为不管今年市场菜贩生意利大利薄、是赚是赔,他的房租和广告费都旱涝保收。同理,阿里也是如此。只不过阿里和菜市场老板在收费方式上有区别,在于菜市场的租金和广告费是按面积或按单位收取固定性的费用,而阿里是按卖家流水扣点或广告展现点击来计算。如果卖家的流水越大,阿里就赚得越多。菜市场和阿里虽然在商业方式上的表现形式不同,但商业性质上并没有两样。
根据最新的阿里财报统计数据,阿里去年总收入约为146.01亿美元,合人民币948亿元人民币左右。2015年度阿里的GMV也达到了2.95万亿元(前面的3万亿元,是按财年而不是自然年度来计算),那么阿里零售平台上每成交1块钱,阿里至少可从中获利0.0321元。换言之,你在天猫或淘宝上每消费100块钱,就至少向阿里贡献了3块2毛1。
如果刨掉阿里GMV中的水分数据(刷单、未付款、退货等情况)的话,这个比例会更高一些,接近于营改增之前的普通商业发票营业税税率3.67%,也就是说,阿里从零售平台上赚到的钱,和理论上国家从中收到的营业税相差无几。(注:实际上国家收到的税款只有理论值的几分之一,因为淘宝平台几乎全不交税而天猫很多卖家也在逃税,以营业税3.67%计算,2015年因此流失的税款可能高达700亿元人民币以上。)
要知道淘宝上的GMV要高过天猫,而淘宝目前是免租金,即卖家的交易流水无需像天猫那样交佣金,只是投放广告要花钱。如果淘宝也开始收佣金的话,那阿里就更赚钱了。因此,虽然阿里巴巴一年挣3万亿的说法不可信,但阿里能从中挣到900多亿元人民币,收益同样非常可观。
这个3万亿元的规模有多大呢?可以和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比较下。2015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为30万亿元人民币,假如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,阿里的3万亿元相当于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%(实际扣除刷单、未付款、退货等的话会小一些)。阿里相当于是全国最大的菜市场,而且未来规模还在增长,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也会更大。
原作者:蚂蚁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