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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益 零售 保障

零售业得核心竞争力包括哪些方面

retailing retailing 发表于2024-07-02 01:02:17 浏览86 评论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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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售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

1)以最少成本,使得客户能够在正确的地点取得正确的产品;
2)让存货降到最低,但仍旧能够提供优质服务;
3)缩短产品库存,周转以及生命周期,以应付快速的市场环境变化。

如何保障零售客户的利益?

烟草在线专稿 时至今日,零售终端的重要性日益显现,这个支撑着烟草摩天大厦的基石,在烟草行业不断前行的过程中,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因此,行业也实施了许多“双赢”的举措。但在现实的营销工作中,因为著多因素的影响,使和谐的批零关系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,那么,如何当利益矛盾发生时,避免零售客户的利益受到损害,真正“与客户共创成功”呢? 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是保障零售客户利益的基础 客户经理:张兵 观点:禁止搭售行为 卷烟搭售是明令禁止的行为。但是,有一些商业公司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,或多或少、或明或暗地进行所谓的奖励行为,其实,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搭售。进行卷烟搭售,除了转移一部分的库存而外,其销售效果并不理想,许多很有销售前景的品牌,都是在搭售中退出历史舞台。具体来讲,进行卷烟搭售有两种不利因素:一是不利于品牌培育。品牌是靠培育出来的,而不是搭售出来的。有些品牌,在营销策略上做好培育,比强行搭售效果要好得多,搭售的同时,本身零售客户的心理上就存在着一种抵触情绪,对品牌宣传能起到正面的作用吗?二是搭售会造成社会库存较大。搭售的卷烟基本上都是认可度较低的或者是新品牌的卷烟,这类卷烟在市场上的流通速度较慢。通过大量的配比搭售到市场上,而造成社会库存偏大的现象,零售客户为了回笼资金,不得不低价倾销,一旦出现这种现象,搭售的品牌离“死”就不远了。 同时,搭售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,降低烟草公司的经营和服务形象。前一段时间某地烟草公司进行卷烟搭售经央视媒体曝光后,可以说对整个烟草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。在社会民众对央企,特别是垄断行业带着放大镜查找问题的今天,禁止卷烟搭售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国家利益,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广大零售客户的利益,更不会授人以柄。 说到底,进行卷烟搭售其实就是一种“偷工减料”的行为,是一种简单化的操作。搭配多轻松,也不需要市场培育,也不需要苦口婆心地向零售客户推介,省心又省力。但是,通过这种手段流到市场上的卷烟,90%以上是培育不成功的品牌。因为,市场对品牌从认识到接受是有一个过程的,你要是不顾市场规律来拔苗助长,那市场肯定会让你很难堪。同时,在搭售的过程中,也会使批零关系越走越远,黏性越来越低,大大降低了零售客户的满意度与忠诚度。因此,保障零售客户的合法利益不能挂在嘴上,要落实到行动上,让客户轻松卖烟,愉快赚钱。 客户经理:李洪中 观点:提供及时周到服务客户经理指导客户进行卷烟陈列 烟草公司在为零售客户提供商品(卷烟)的同时,亦为零售客户提供售前、售中和售后服务,卷烟和服务是相辅相承、互为补充的。但在现实的营销工作中,有许多一线的客户经理因为素质、能力和思想意识问题,很难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,从而造成零售客户经营能力较低,带来卖烟不赚钱的现象。许多情况下,营销人员都会这样推卸责任:他自己没有能力怪谁,别人家这种烟为什么卖得红红火火的,而他家却卖不动!该零售客户家为什么动销慢、卖不动,我们营销人员帮客户分析了吗?向他介绍营销技巧了吗?没有!如果没有,你能怪零售客户,应该自身去找原因。零售客户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,他们不可能像烟草一线的营销人员那样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,有时候也没有机会和时间去学习。这就需要我们营销人员在平时的走访中当好老师这个角色,传授零售客户卖烟技巧,而不是卷烟“推出门”就不管了。 在为零售客户提供营销服务的同时,要最大限度地保证零售客户的合法利益。比如,某品牌卷烟很紧张,有的零售客户一心一意地培育替代品牌,而有的零售客户却想方设法地想歪点子,进行倒买倒卖,干不法勾当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营销人员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,不能让老实人吃亏,更不能让合法经营者利益受损,这是最基本的原则。打击不法经营,维护零售客户的合法利益,这不仅对行业负责,更是对零售客户负责的一种表现。 但是,在许多情况下,长期的垄断地位给一部分营销人员的心理上带来一种优越感,他们不是弯下身子做服务,而是抬起头来当教官,动不动对零售客户指手画脚,官商作派很浓,当客户反馈问题时,他不是立即想措施解决,而是能拖则拖,能推则推,能敷衍了事就敷衍了事,结果,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,能够避免的损失却“窟窿”越捅越大,让零售客户不满,让社会指责,降低行业的经营与服务形象。 客户经理:刘海洋 观点:让客户参与营销的全过程 无论是品牌培育还是营销政策制定,零售客户只不过是一个执行层面,担当的是一个执行者的角色,无论营销政策制定是否符合市场实际,他们都没有发言权,更没有参与权。其实,无论是卷烟投放还是品牌推介,零售客户最有发言权。有时,管理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,不一定就能符合市场的运行规律,而零售客户整天活跃在市场一线,他们对市场是零距离接触,对市场的熟悉与把握程度,超过营销层面的任何一个人。 对这种观点,也许我们许多营销人员不屑一顾,认为零售客户文化低、专业水准低,根本不能和营销方面的专业人士相比,特别是客户经理相比。但是,政策的制定都会有一定的局限性,如果不广纳群言,就有可能成为拍脑袋的举措,造成“流产”的结局。 我认为,要想让零售客户把营销措施执行到位,就要最大限度地让零售客户积极参与营销的全过程,特别是品牌培育和营销举措的制定,要全面兼顾零售客户的利益,而不能一味地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牺牲广大零售客户的利益,这样,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。 还有些人担心,如果让零售客户参与营销政策的制定,会使这些政策向零售市场倾斜,不利于行业的利益,这其实是一种多虑的行为,无论哪个层面在制定营销政策或卷烟投放措施的过程中,谁不是最大限度地考虑零售终端的利益呢?零售客户赚到钱了,他们培育品牌、卷烟销售的积极性才会高,才会把卷烟当成是店里销售的重头商品。如果他们认为无利可图,把卷烟当作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商品,没有零售客户的销售,烟草行业的利润从哪里来?其实,保护零售客户的利益,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、行业的利益。 让客户参与营销的全过程,还有一个好处,就是营销的管理层能够和零售客户面对面接触,零距离交流,是一种“接地气”的好举措,通过交流和了解,可以避免通过中间环节传递时信息失真的现象,这对零售客户还是行业管理层都是双方受益的好事。 客户经理:方群义 观点:政策要符合市场规律 政策和举措要符合市场的运行规律,这对零售客户和卷烟销售市场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。好政策,零售客户受益;差举措,零售客户吃苦。有许多闭门造车的举措,坐在家里大家都认为是好事情、好举措,但一旦推行到市场上,其弊端就立马显现。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关于闯黄灯的立法,出发点是好的,但没有经过论证,最后添了笑柄,损害了行业形象。 我们有许多的政策,政策制定者认为是利于零售客户的好举措,但在执行中一旦有偏差,就很可能使惠民工程变成是扰民工程。举一个例子:电子结算,可以说是件利民利己的好事情,一方面可以使零售客户很方便地利用银行卡进行代扣,省去零售客户往返于银行的时间,一方面也节约了卷烟送货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但是,不可能每一个零售客户都能具备进行电子结算的条件,那么,在这种情况下,有个别单位,他们就会下任务、定指标,划出条条框框,不管你具备不具备条件,均要加入电子扣款的行列,不然,就不给你送货、不给你订烟。这就带来了那些经营能力较低、资金周转困难、离银行较远的弱势群体参与该项工作的难度。参与电子扣款吧,没有太多的现金存到银行,只能每订一次烟,就跑银行存款一次,比以往送货员上门收现金还麻烦。惠民就成扰民了。 再比如网上订货吧。网上订货是不是件好事?当然是件大好事了,信息时代嘛,这也是把信息资源最大化利用的一个好举措,互联网是开着的,不需要额外要钱,电脑是现成的,不用白不用。但是,对于那些不具备电脑的呢,你总不能强行要他们加入吧,但有的地方恰恰就这样,没有电脑让你买电脑。而那些老头老太太开店,他们也能买,但是,买过来不会用也是白搭,浪费资源,“花了钱不识字”的现象也不是没有。这些,我们要从实际出发,要从尽可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出发,不要为一方利益而放弃零售客户利益。